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盐城市行政中心消防灭火器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盐城市行政中心消防灭火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5.9万元,不接受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
三、项目简要说明:该项目是盐城市行政中心日常常备消防灭火器。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商须从事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需提供生产采购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销售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销售代理书面证明。)
(2)投标人如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则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五、获取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详见https://swglj.yancheng.gov.cn/本公告附件。
说明: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送达并投送至盐城市行政中心24楼东会议室(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振国
联系电话:13770068256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