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湖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局《关于<深化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紧扣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重点工作,深入践行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共同践行绿色低碳工作生活理念,实现资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聚焦绿色低碳,推动能源资源节约
推广公共机构光伏应用。近年来,建湖县对全县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推广做到应建尽建。2023年底20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附属工程二期竣工,总建设面积达30000㎡,标志着建湖县行政中心在内的25家机关事业单位光伏建设项目已全部并网使用。全县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用电模式,预计每年可发出绿色电力480万kwh,年减排二氧化碳4500吨,节约标准煤1500吨,年收益达300万元。
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先后有县公安局等6家单位获得省节能示范单位;全县县级及以上公共机构共51家,目前已全部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达100%。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严格执行节能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显著。2023年度,全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93%,人均综合能耗下降8.91%,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13.34%。迎峰度夏期间,全县公共机构用电量持续下降,2023年同期下降12.32%,下降率在盐城地区排名前列。
倡导绿色示范引领。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带头行动,要求近距离公务活动“绿色出行”,沿高铁、地铁城市尽量不坐公车出行。倡导上下班不开私家车,以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形式上下班。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做到少量、按需、多次取食,养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
二、突出高效节能,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范围,持续提升更新车辆新能源车占比,近三年,全县保障公务用车更新18辆,其中新能源12辆,新能源车辆占比为67%;从严规范租用社会车辆,要求县级党政机关严格按规定使用保留、驻点车辆和公车平台车辆,交通便利的公务活动点,鼓励公共交通出行,3人(含)以下的出行和非应急情形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乘用商务车。
三、注重资源整合、统一调配,加强办公用房管理
根据省、市、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规定和集中办公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标准,统一调配县级党政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坚持职能相近、业务关联的原则,对县行政中心周边办公用房资源进行进一步整合。目前,县级党政机关共51家,其中28家集中办公,集中办公率约为55%,通过集中统一优化调剂,办公用房基本得到充分利用;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业务工作专项培训2次,发放宣传材料及文件1000多份,落实办公用房责任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消防管理,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办公区,2023年以来发现问题9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钱丽丽 薛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