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关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全面、客观、准确了解《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0日。
二、征集内容
《办法》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三、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405室,邮政编码:224005,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csswj0088@163.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515-88192405。
附件:1.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盐城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
2.《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