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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举措推进国有资产清查核资工作

发布日期:2024-07-09 18:10 [ ] 浏览次数:

为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标准推进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根据《盐城市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近期,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清查核资工作。

一是凝聚合力,有序推进。根据要求制定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引导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深刻认识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市财政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将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工作薄弱环节“清单化”,根据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方案,明确标准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有序有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全面清理,确保真实。认真组织资产清查,采用现场勘查、核对账目等多种方式,围绕“资产云”系统数据,逐一与实物、账务核对。对房屋、设备及家具、无形资产及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全面清查,记录资产现状、使用情况等关键信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重点摸排低效闲置资产、无效资产、账外资产、权属不清资产、被侵占资产。

三是严肃纪律,提高质量。坚持严的工作纪律,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为要求,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发现的问题,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可靠。按要求汇总形成国有资产清查报告、资产底数清单、问题资产清单“一报告、二清单”,为下一步依法依规开展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吴爱玲)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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