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关心指导下,大丰区牢牢抓住“国家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区”这一重大契机,坚持“节能”和“造能”两手齐抓,大力开展节能技改、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以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利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激发协调推进新动力
大丰区坚持高位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工作。2020年6月成立了区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发改、财政、教育、卫健、行政审批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强化政策配套,优化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科学选择、规划论证、立项审核、招标采购、实施验收等工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同年,又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从项目认定与实施、能耗基准量和节能量的认定、运营管理、资金管理与支付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24年5月,全区已建成各类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8个,引入国企及社会资本投入约4000万元,每年可实现经济效益约528万元。
二、分类实施试点项目,形成以点带面新生态
(一)全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
大丰区2019年被国管局确认为全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县(区)。区行政中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引入地方国资平台城建集团参与投资建设,采取分期分享相结合的合作模式,建成包含72个光伏车棚总容量372K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年发电量约40万度,占中心全年用电的40%,可实现年经济效益约50万元。该试点项目的完成既满足了刚需(车棚),又补足了短板(基础设施);既节约了财政资金,又带动了国企发展;既实现了经济效益,又推动了新能源的利用。在区行政中心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区城建集团后续与乡镇、街道合作,又建成光伏综合发电项目5个,装机总容量472KW。区行政中心2019年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分别入选国家、省合同能源创新案例。
(二)全区屋顶光伏项目
2021年下半年,大丰区被列入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试点,区整体投资建设方为区交投集团。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主动对接项目进度,协助统计全区公共机构可建设光伏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多次同交投集团会商,最终确定将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部分纳入全区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整体招标中。目前全区屋顶光伏项目已建设62个,并网总容量13.3MW;其中公共机构光伏项目21个,并网容量3.78MW。下一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继续对接,推进更多公共机构光伏项目落地建设,促进公共机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三)中央空调能源托管项目
2023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中医院、第三方公司多次调研认证,最终确定对区中医院住院大楼中央空调开展合同能源托管。主要是以空气能采暖替代燃气锅炉,同时新增磁悬浮制冷中央机组、手术室分区制冷设备、电蒸汽发生器和水循环变频控制系统。项目总投资600万元,改造前中央空调系统每年运行用电量241万度电,燃气使用量23.9万m³。新系统年用电量约为150万度电,年节能量达429吨标煤,15年预计减少碳排放总量35837.5吨。中医院试点项目的成功带动了区人民医院、三院等医疗单位的积极响应,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聚集整体能源托管,探索合同能源新模式
2024年4月,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苏事管〔2024〕14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局部署要求,大丰区开始探索整县(区)合同能源费用托管模式。以“规划一盘棋、监管一张网”为工作思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化主体的资金和专业化技术能力,减少对财政资金的依赖,让专业能力强的市场化主体更多地参与到公共机构日常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一)顶层设计,整体规划。整县(区)能源托管工作已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发改、财政(国资)、教育、卫健、工信、住建、环保等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协调整县(区)托管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邀请专业机构摸排全区213家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并进行整体规划。对全区建筑能耗总量超过40吨标准煤的42家公共机构进行现场能源审计,并出具用能诊断报告;对剩余171家用能体量较小的公共机构开展线上用能诊断,统计能源计量情况。通过整县(区)托管,将项目化零为整。托管方与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签订全区213家公共机构整体打包托管框架,将一个个小项目打包为一个大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建设、统一运维,实现技术和资源的统筹,更大限度聚合资源,有效化解“能耗大户香饽饽、体量小的无人问”的尴尬局面。
(二)先试先行,分类施策。按照“重点突出、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工作方针,稳步扎实有序推进。根据摸排情况,按照用能体量大小对全区公共机构进行分类,选择对应的合作模式。对超100吨标煤的17家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用能管理整体打包给服务企业;对40吨标煤到100吨标煤之间的25家公共机构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服务企业针对现有能耗问题进行部分改造提升;对剩余171家单位采用能耗监管模式,接入全区能耗管理平台,对用能情况进行计量,服务企业进行能耗监管,对用能异常情况及时排查处理。同时将整县(区)托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23家机关单位+1家医院+1家学校”为试点单位。第二阶段强化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两年内完成全区复制推广,并按照行业分类,分为党政机关、医疗系统、教育系统三大类。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托管工作,逐步完成全区公共机构全覆盖。
(三)标本兼治,智能管理。通过合同能源托管方式,引入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构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一张网”,将传统的制度管理转变为信息化管理,将线下管理转变为线上管理。通过“一张网”平台,实时采集能耗数据、设备设施运行数据、能源消费行为数据等,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建模。使用AI算法优化控制设备运行,确保在满足正常办公需求的前提下,最高效使用能源,减少或避免能源浪费。通过不断完善区级公共机构智慧能源管控数字化平台,精准找出能源浪费的环节和原因,为制定针对性的节能措施提供依据。同时还可逐步将能耗统计、绩效评优等线下工作转至线上,由系统实时采集数据完成能耗统计工作,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辅助主管部门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等示范评选评优工作。
(四)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坚持以“试点区”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工作指导文件,主动邀请区财政(国资)、纪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确保整个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操作科学、程序规范。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整县(区)能源托管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开展现场调研、编制规划方案、发布实施意见、开展政府采购、实施项目建设、开展运行评估、总结实践成果等整体工作。各公共机构为整县(区)能源托管工作具体落实部门,明确各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地位,加强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实施工作,坚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原则,确保整县(区)合同能源费用托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大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在省局、市局的关心指导下,继续加强研究,凝聚共识,科学有序开展整县(区)能源托管工作,切实提升全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努力为全国公共机构“碳达峰”工作探索全新模式和路径,提供行之有效的“大丰方案”。
(大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陆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