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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S型柜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13-11-12 09:24 [ ] 浏览次数:

 盐城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S型柜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1、招标物

1.1 采购项目

根据盐城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气体灭火设备采购及安装(原装置已使用近9年,需更新)项目需要,采购以下设备(含安装、调试),供货、安装、调试期为签订合同后不多于25天。

              
 

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S型柜式气溶胶装置

 
 

10kg

 
 

 
 

3

 
 

15kg

 
 

1

 
 

20kg

 
 

2

 
 

30kg

 
 

3

 

注:1、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二部分“S型柜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技术要求”。

2、原灭火装置由中标人回收,招标人不收取费用。

1.2 付款条件:货到施工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后十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后 30 天内支付。

1.3  本次招标实行限价招标,最高报价为24万元,超过此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2 投标须知

2.1 投标人

2.1.1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2.1.1.1 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经营实体,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物资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具有合法授权委托手续的代理商。

2.1.1.2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1.1.3 对于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宣布投标人不合格。

2.1.2 投标委托

2.1.2.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 投标费用

2.1.3.1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1.3.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现金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作为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于决标当日或决标后2个工作日内到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其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3 投标文件

2.3.1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2.3.1.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所列的所有项目及内容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

2.3.1.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2.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2.1 投标文件包括:

(1)资格证明文件。制造商投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商投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均须为原件),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2) 投标函

(3) 投标报价表

(4) 售后服务承诺

2.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3.3.1 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3.4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

2.3.4.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2.3.2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2.3.4.2 投标文件需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填写,否则可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印章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3.4.3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包装要求:投标书一式3 份,其中正本1 份,副本2 份,投标文件中,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3.4.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2.3.4.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3.4.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4.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书进行密封。密封袋内按2.3.64.3规定的份数进行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字样。

2.4.1.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4.2 投标时间、地点。

2.4.2.1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3年11月21日上午9:00前送达盐城市行政中心24楼东会议室。

2.4.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5 开标及评标

2.5.1 开标

2.5.1.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5.1.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5.1.3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物资名称、物资交付时间、商务报价等。

2.5.2 评标

2.5.2.1 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进入技术评审。

2.5.2.2 技术评审:对投标人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满足本招标文件“S型柜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技术要求”的进入商务评审。

2.5.2.3 商务评审: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王群  86662414

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11月11日

(二)技术要求

S型柜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灭火剂效率高、实用性能强、安全性能高、综合造价低、环保效益好

2、主要性能

2.1主要原料:

天燃碳素材料+气体催化剂+气体速率稳定剂+氧化反应降温剂+其它物质。

2.2主要性能指标:

外观:淡棕色粉未或颗粒及固态型体。

视密度:0.55g/cm3

气体产物水溶液PH值:7~8。

气体电绝缘性:不导电。

气体转化率:0.7515m3/kg。

气化速率:0.02~0.09g/cm2.s。

气体产物:CO2+N2(25%)+H2O(38%-39%)+雾化金属氧化物(1%-2%)。

2.3系统主要参数及灭火性能指标:

   储存温度、压力:常温、常压。

   工作压力:≤1.6MPa。

   工作环境温度:-10℃~50℃。

   系统工作电压:AC220V、DC24V。

   系统工作电流:1~2A/台。

   气体绝缘性能:不导电。

   系统驱动方式:自动、手动、应急启动。

   环保性能:不含F、C1、Br、CO、ODP=0、无公害、无污染、不破坏大气臭氧层。

2.4灭火的时间:≤48S,喷射滞后时间≤5S。

2.5高温+50℃,低温-10℃的条件下,灭火性能不变。

3、安装要求

3.1设备需安装在原有机位,且安装时不得影响机房正常运行,不得破坏现有装饰。

3.2安装人员需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不得影响行政中心正常办公秩序。

3.3中标人需加强设备安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因设备进场、安装工作造成的人员、设备、行政中心原有设备设施的安全事件负全部责任。

 

(三)投标文件格式

 

 

 

 
 

   本

 

盐城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

S型柜式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招标人):

我们对贵方的        物资采购安装类招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充分了解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按上述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条件要求供应上述物资。

据此函

⑴ 我方愿意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⑵ 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答疑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同意并认可“招标文件”及其相应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⑶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和对评标结果没有解释义务。

⑷ 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⑸ 一旦我方中标,绝不将物资转供、或变相转供。

⑹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⑺ 投标函附件与本投标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⑻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方签订物资采购及安装合同。如果我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同贵方签订合同,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人。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盐城市市行政城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气体灭火设备采购及安装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和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 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作为设在           (制造商地址)生产           (物资名称)的               (制造商名称)在此以制造商的名义授权               (代理商地址和名称)           用我方生产的上述物资,按 盐城市市行政城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气体灭火设备采购及安装  物资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并进行后续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我方承诺为上述代理公司提供的物资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我方的声明是真实的。

若我方授权的上述代理公司中标,我方保证:

1、严格按该公司签署的中标合同及时供应中标物资,并愿意承担保证供应的连带责任。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该公司提供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物资,并承担全部的质量保证责任。

 

制造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表

 

 

 

                                
 

名称

 
 

品牌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S型柜式气溶胶装置

 
 

 

 
 

10kg

 
 

 
 

3

 
 

 

 
 

 

 
 

15kg

 
 

1

 
 

 

 
 

 

 
 

20kg

 
 

2

 
 

 

 
 

 

 
 

30kg

 
 

3

 
 

 

 
 

 

 
 

供货及安装周期

 
 

 

 
 

质量保证期

 
 

 

 
 

合计

 
 

人民币(大写):        (¥:      )

 

 

 

注:1、明细报价表必须认真填写,包括产品的品牌、型号、价格、数量、质保、项目实施时间等详细说明。

2、如投标人所投设备与现有设备(位于盐城市行政中心七楼信息机房)不兼容,所需进行的改造、改装费已包含在上述报价内,招标人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全部货物价、包装费、运输、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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