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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践行垃圾分类 建设美丽机关

发布日期:2024-06-11 14:49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滨海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广大党政机关带头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推动全社会实施垃圾分类中的示范表率作用,以高质量美丽机关建设助力建设美丽中国。

一是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严格落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江苏省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国家标准有关要求,滨海县所有党政机关办公室、会议室及电梯口、楼梯口等公共区域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数量及规格,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累计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5000余组。

二是全面落实源头减量措施。滨海县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和一次性餐饮具类。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纸张实行双面打印,推广使用“滨海县办公自动化系统”,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循环利用。抓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等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机关食堂厨余垃圾产生量同比减少超过50%。

三是深化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党政机关电子屏幕等宣传载体,常态化刊播垃圾分类宣传画面或标语,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同时将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纳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引导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活动,定期组织县级党政机关垃圾分类集中培训。

四是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滨海县将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场监督检查范围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年度考核内容,单独印发年度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联合城管等部门对全县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分类标识,落实源头减量措施,加强分类宣传,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陈卫卫)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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