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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专项整治“333”行动 筑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4-04-12 08:59 [ ] 浏览次数:

“2.23”火灾事故发生后,东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第一时间贯彻上级消防安全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333”行动,扎实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牢牢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一、厘清“三张清单”,迅速推进排查整改。厘清底数清单。扎实开展底数清查,深度摸排各单位楼栋数量、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配套设施运行情况等基本信息,全面夯实专项治理工作基础。经统计,东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共计215栋,其中多层191栋、高层19栋,拥有停车棚175个,充电点120个、充电孔2431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5247辆。厘清问题清单。对照专项整治6个方面10项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和体检式检查,同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按照“边排查边清理”的思路,针对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堆放占用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快见成效。厘清整改清单。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全面实施挂图作战、销号整改,坚持集中攻坚和滚动治理相结合,重点加强架空层、半地下充电场所整改,推动党政机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二、聚焦“三个重点”,动真碰硬排除隐患。聚焦重点场所。紧盯高层建筑、老旧办公楼等重点,杜绝电动车进楼入室、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省《技术规范》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自动报警装置,设置防火分隔措施,按规定分组停放。聚焦重点环节。坚持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督促各单位安装充电保护装置并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维护管理和日常用电检查,实行在线监控和24小时现场巡查,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聚焦重点领域。充分利用机关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加大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力度。制定完善电动自行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积极开展多层次安全业务培训和高频次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模范带头作用,4月15日起,全面禁止非标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关。

三、健全“三项机制”,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健全责任机制。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压实办公用房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三方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单位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从严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健全监管机制。加大专项治理质态跟踪力度,强化全链条、全过程、全环节监管,综合运用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巡查等方式,推动压实末端火灾防范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稳定可控。健全长效机制。在扎实抓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同时,建立党政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安全管控能力,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为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坚强保障。

(东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杨致雅)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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