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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精、做细、做实”公务用车规范管理

发布日期:2024-04-12 08:56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用车使用,响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牢牢把握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效能,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做好公车信息化、安全、更新配备管理,以高质量的公务用车运行保障,更好地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精平台信息化管理。按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对公车管理平台系统进行升级并召开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升级培训会。建立公车系统群,邀请专业工程师和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进入,及时对遇到的问题疑惑进行处理解答,持续优化公务用车管理“一张网”建设,让公务用车管理更加便捷、快速、有效。

二是做细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定期召开公务用车月度安全例会,通过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学习规章制度、观看交通事故警示视频、邀请专业理赔人员、红十字会专业急救人员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驾驶人员纪律意识和能力素养,确保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注重车辆日常维护,督促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定期开展车辆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空调系统、轮胎以及应急部件等,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是做实车辆更新配备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已达更新条件但经过专业检查能保证安全行驶的公务用车继续使用。对已达更新条件并经专业检查无法保证安全行驶的车辆,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按标准购置新车,确保车辆编制严格控制在上级批复的对应编制范围内。2023年中心更新公务用车同比减少40%,有效减少了车辆更新购置费用的支出。同时积极响应号召,践行绿色出行理念,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2023年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83%。

(响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钱超)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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