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以践行“三个一”为抓手,实现“三化”目标。实行一人一岗,保障出行效能最大化。建湖县高新区公务用车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避免车辆管理责任不清。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注重节约,落实专人负责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工作。坚持一事一批,推动公车使用规范化。按照“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便捷服务”的原则,全力做好公务车辆的保障工作,坚持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结算、定点停放。在应急保障、值班值守等必须的公务出行基础上,严格控制非必要车辆使用。其他用车,根据工作性质、路程远近、紧急程度等因素尽量合并出行。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化租车管理工作,除重大活动本单位无法提供的中大型客车、特别紧急公务外,一律不得租车,严格规范租用社会车辆审批手续。落实一车一档,实现管理流程闭环化。根据《建湖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市、县公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高新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所有公务用车“一车一档”。全面落实事前审批、出车见单、交车入库、文明驾驶等相关要求,定期排查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有效杜绝公车违规使用现象。
(建湖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薛玉蓉 钱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