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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行政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谈判邀请函

发布日期:2019-12-13 11:26 [ ] 浏览次数:

 

根据盐城市行政中心院内管理的需要,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拟对盐城市行政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行政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规模:工程建设总投资约87.5万元。

3、项目地点:盐城市行政中心。

4、监理工作要求及内容:监理范围内工期、质量目标与工程施工合同一致。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同时配合发包人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进行管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智能化工程监理的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2、项目监理组资质要求:项目监理组不少于2人。其中,总监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类;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类。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15:00时前投标截止时间后即进入谈判程序;

2、地点:盐城市行政中心24楼东会议室

3、联系人:   张振国       ;联系电话: 86662416

四、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下列资料(1-7项)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1、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承诺书(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一览表(格式自制),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5、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6、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为现金1000当场递交。未中标的在对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相关条款

1、质量要求:合同质量目标按中标单位承诺的质量目标为准。

2、工期要求:确保按中标单位承诺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监理任务。

3、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所监理的工程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4、投标报价:

1)报价方式: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检测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费用及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踏勘现场)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

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标报价高于本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参与本项目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在中标后,应到施工现场参与项目监理。

6、中标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调换,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在岗,发包人对监理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发现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岗率低于本招标文件要求(在岗率不低于80%),发包人将对监理单位提出警告,并给予监理单位500元的违约处罚。如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岗在位率仍不能满足本邀请函要求,发包人有权更换监理单位,拒付监理费用。

六、中标人确定原则:发包人通过两轮竞价,最终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承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发包人的期望值,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承诺书格式.docx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1213

 

 

 

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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