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盐城市优化办传来喜讯,市机关事务局“全面贯彻车改精神 创新公车保障服务”的特色做法被评为2016年度市级机关“十大创新服务举措”提名奖。
2016年,市机关事务局紧密结合本市实际,迅速抓好车改工作落实。车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得到省内外10多个城市的瞩目,安徽、山东、甘肃、河南以及省内多个地市纷纷来人来电交流学习,盐城市公车改革工作也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一是分类处置公务用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规范处置、公开处置、分类处置的大原则,全市通过报废、拍卖、调拨等多种方式公开处置车辆。59辆车于2月份通过拍卖方式处置完毕,溢价率达85%;其余取消车辆按照市领导“积极利用车改契机,增加社会化交通产品供给,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指示,以其评估价作为国有资金注入交投公司,用于公务用车的补充保障及市场化服务。
二是准确把握车改工作要求,创新服务监管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了《盐城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保障监管办法(试行)》,对平台车辆派遣、系统建设、车辆监控、驾驶员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尤其是明确保留车辆对15类公务出行需求予以保障;制定了《盐城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从编制管理、配备管理、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提升公车服务保障水平。通过运用监控系统、张贴统一标识、开展车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实现了技术监督、群众监督和检查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切实提升了公车服务保障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创新服务保障模式,践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市级机关保留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分结合”的模式,以集中统管为主、分散管理为辅,合理分配,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化保障公务出行,针对不在保障范围内的公务出行需求,鼓励采取社会化方式保障,确保公务出行活动的规范化和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