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公车费用支出,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响水县机关事务管理科着力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坚持“管人”和“管事”并重原则,狠抓“四个规范”,不断提高司乘人员素质,努力推进公车使用管理成本下降、运行有序。 一是规范司乘人员行为。一方面,坚持正面引导,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明确驾驶员行为规范,增强司乘人员的自律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坚持反面警醒,以“负面清单”形式开列出驾驶员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作诫勉谈话、扣发奖金、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 二是规范车辆核算制度。每辆车均严格实行保险、维修、加油“三定点”制度,通过政府采购或协议采购形式确定定点单位。实行一车一档管理,按规定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和里程等信息,按月统计并公示公务车辆的里程油耗、保险、维修等运行费用,并进行同类车费用比对,避免公车开支漏洞,有效减少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三是规范公车维修流程。对小额维修(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后做好日常故障排查工作,如发现小故障,需凭平台出具的维修审批单到定点修理单位进行维修,如在外出途中发现,需先电话请示,待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事后还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对大额维修(1000元以上),需进行鉴定后,报车队队长和相关领导同意后再进行维修,并由鉴定人员全程进行监督,以确保维修质量。 四是规范公车长效监督。根据省市要求,对公车张贴统一的标识并安装GPS定位管理系统,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公车外出登记制度,公车外出必须有派车单,明确去向,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回库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规定,严禁驾驶员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擅自使用公车。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对违规使用公车造成不良后果的驾驶员,按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
(邵中东、龚伟光) |